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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内控评价规范现存问题及改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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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TAGS:问题,改进,方法,现存,规范,评价,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推向深入,以及近年来因为内部控制缺失或无效导致的企业失败案例的不断出现,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已越来越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心的一个问题。 要探讨内部控制评价,首先要明确其定义。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实施的,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我国内部控制评价的现存问题
评价主体尚不明确
  我国的内部控制评价主要是依靠注册会计师的审核实施的,呈现只重视外部评价主体,忽视内部评价主体的局面。但是,从实践来看,仅仅通过注册会计师定期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外部评价,已经不能满足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和战略目标实现的要求,不能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有相当一部分没有正式的审计委员会,很多上市公司中虽设有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但独立性不够,有的隶属于总经理,有的隶属于财务部门,内部审计职能很难真正实现。因此,上市公司必须明确内部控制评价的主体定位问题。
2 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尚不完善
1)内部控制标准的内容有待充实。我国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包括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指引两大部分。从形式上看,虽然已经实现了与国际内部控制框架的实质性趋同,但是缺少像美国《内部控制—评价工具》这样的内容,使得我国内部控制标准的可操作性不强。
2)中小企业内部控制问题有待完善。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评价指引虽然也规定了其适用范围,但我国存在众多的小企业,在小企业中由于管理水平不高等原因,内部控制比较薄弱,因而完善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同样非常重要。
3)内部控制规范立法层次较低。纵观我国内部控制建设的发展轨迹,除了《会计法》第27条做了与内部控制有关的四点规定外,迄今还没有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涉及内部控制的法律,都是部门的规章,容易使其流于形式。
3 评价依据缺乏统一性
  我国自进入2006年以来,企业内部控制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各相关部门积极从事内部控制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工作。但是法规的执行范围相互交叉,法规的内容相互联系但又不完全相同,同一个公司可能同时适用不只一个内部控制规范,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可能给公司造成困扰,在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评价时缺乏统一的评价依据。
4 评价工具不够完善
总体来说,我国内部控制评价工具存在
[论文网 lunwen.nangxue.com]以下问题:
1)评价关注的范围片面。现有的内部控制评价延续了以往结果导向的习惯,大都集中在对内部控制实施结果的评价上,缺乏对内部控制实施过程的关注。
2)评价方法不够全面。在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中,内部控制评估和测试的方法主要包括:个别访谈法、调查问卷法、比较分析法、标杆法、穿行测试法、抽样法、实地查验发、重新执行法以及专题讨论法。
这些评价方法都属于定性的评价方法,过于主观,随意性大、不确定性也大,而且也不容易在不同的企业之间进行比较。因此,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的系统量化评价及其评价指标体系、将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方法相结合具有很大的必要性。
3)评价报告中的内部控制缺陷在实务中无法恰当区分。《评价指引》指出,内部控制评价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和经核实的证据,确认内部控制缺陷,出具评价结论,编制评价报告,报送管理层和董事会审阅。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其影响整体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以上内容虽然对后两者分别进行了定义,但是没有具体规定何种程度范围内属于重大缺陷,何种范围内属于重要缺陷,因此,在实务中依然无法恰当区分两者。
4)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不强。首先,在《评价指引》中,规定了评估及测试的方法,这些方法的含义管理人员容易理解,但是如何把这些正确高效地运用到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中,获取需要的评价证据,还需要实施细则进行指导;其次,如何根据内部控制的框架和构成要素来系统地确定评价的内容与指标、如何确定各个指标权重以及检查的频次、如何根据检查结果认定内部控制缺陷等还缺乏实指引;最后,获取证据后如何进行归纳、整理,如何系统的进行列示,这就需要制定一些通用的、专门的评价工作底稿,供企业采用,这样也利于对缺乏评价经验的企业进行评价工作的指引,引导他们应该从哪些问题出发。
5 评价成本过高
  美国颁布《萨班斯法》后,社会各界对其具体执行存在很多争议,其中以执行成本为甚。该条款的执行成本远远超过公司的预计,从而使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成本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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