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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官员选任制度的演进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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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古代官员选任制度是古代人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的问题。研究我国古代官员选任制度的发展历程,探索其历史发展规律,从宏观上把握其总体特征,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古代官员选任制度的演进 (一)先秦时期的文官选拔制度 我国商周时期,各级官员由国王、诸侯按
自己亲属的血缘远近来分封,主要官吏都世代相袭,即“世卿制度”。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相继从世卿世禄制过渡到官僚制,使官吏选拔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选拔官员的方法,比较重要的有乡里举选和举荐。
  《左传》中记载,当时已经有人提出“君之所审者三,一曰德不当其佐,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作为国家治理的“三本”,以谏、劝、禄作为推荐的标准。到了战国时期以后,鉴于被荐举的任官之人多能称职,这种推荐才渐成为制度。
  当荐举由基层乡里进行时,被称为乡举里选,推出的称作秀士,每年由乡大夫贡献于朝廷,称作贡士。贡士要经过一定的训练,即进国家开办的校、序、痒学习,然后授与乡吏、伍长或官府办事人员的职务。
(二)秦汉、魏晋、南北朝的官员选任制度
  秦统一后,实行封建官僚制度,官员的选拨除根据军功之外,还采取保举的方法,由在职的宫员向朝廷举荐人才。秦王朝时间短暂,它开创的这种选官方式在汉朝得到充分发展。
  西汉初年,经过多年的战乱,社会政治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为了尽快恢复经济、增殖人口、稳定社会铁序,汉高祖多次下诏让各地官员举荐贤人能士,帮助朝廷治理国家。到汉武帝时,正式形成察举、征辟制度。察举即察孝举廉,又称荐举,是两汉时期选官的主要方式。这种方式由皇帝向全国颁布诏令,责成中央和地方的高级官员察访其所辖的基层官吏及百姓,按不同的科目标准选出优秀人才向朝廷举荐,朝廷根据需要授与他们官职。实行察举制的同时,两汉还以征辟制作为选官的途径。“征”是征召,是由皇帝下诏令聘请社会上有名望的人出来做官。“辟”是指由中央和地方的高级官员自行招聘属员和幕僚。
  东汉末年,军阀混战,曹操异军突起,大败袁绍,统一了中原。由于他意识到察举制弄虚作假、名不符实。而且战乱破坏了乡、亭、里等社会基层组织,使以乡举里选为主的察举创无法维续推行,故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思想,要改变东汉以来名门世族控制举荐的局面,不拘一格,广招天下英才。及至其子,曹丕即位后,命吏部尚书陈群制定
[论文网 lunwen.nangxue.com]九品中正制度。九品中正制的内容分为九品和中正两部分,九品是对人品评,根据其家庭出身和本人才能优劣分为九个等级,按等级有低推举为官;中正是官职名称,中正官负责掌管某一地区人才的品评和推荐,州设大中正,郡设小中正。
(三)隋朝及宋元明清的选官制度
  隋朝建立之初,仍采用九品中正制选官。行之不久,隋文帝认为其弊端大多,即明令废除,代之以分科取士的新办法.隋炀帝大业年间,科举制正式创立。科举制是由政府定期举行各种不同科目的考试,公开招考、择优录用,按考试成绩授予官职的制度。简言之,科举最早始于隋,盛行于唐,宋明清又得到进一步发展。
  唐代的科举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科目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等。制科则是依据形势的需要,由皇帝临时设置的科目,平民子弟和官吏都可应试。唐代的科举由于科目明细,答策严格,所以通过考试录用的官吏多数都是栋梁之材,这为唐朝的兴旺发达提供了重要保证。宋代科举更加严格,增加录取名额,提高被录取人的待遇。广泛地吸收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参加政权。宋太祖正式建立殿试制度,由皇帝亲自主持,殿试及第后不再经过吏部考试直接授官。明清科举达到空前完备,同时走向灭亡。其特点是科举同学校进一步结合起来,参加选举者必是乡级学校的生员,考试方法也更完备。凡经过考试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合格称举人,会试合格称“贡生”,殿试合格分三甲,一甲取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二、我国古代官员选任制度评析
  从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轨迹看,其演变、出现,都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原因,科学地分析和研究古代选任制度,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对于我们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务员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选任对象范围扩大
    从制度上看,察举制、九品中正制是经明行修的儒生和以文法见长的文吏兼收并纳,对选举对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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